对从事某项水利工程建设活动应具备必要条件的单位或人员的管理。它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采取的措施,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水利工程建设资格(资质)包括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造价、蓄水安全鉴定等资格(资质)。按照建设业绩、人员素质、资金PP电子网址数量、技术装备PP电子网站、管理水平等条件,水利工程建设资格(资质)分为不同等级。不同资格(资质)等级的企业或个人只能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有关业务。水利工程建设资格(资质)等级标准由水利部或有关部门统一制定。
任何单位或组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获得某项水利工程建设资格(资质):①具有法人资格。②从PP电子网址事相关工程建设活动。③经资格(资质)认定单位批准并获得资格(资质)认定单位颁发的相应资格(资质)等级证书。任何个人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获得某项水利工程建设资格:①参加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②从事相关工程建设活动。③经资格认定单位批准并获得资格认定单位颁发的相应资格等级证书。获得某项水利工程建设资格的人员必须在相关单位注册后,才能从事该项水利工程建设业务。具有水利工程建设资格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PP电子网站。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水电建设市场准入资格(资质)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业绩,是否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有无违规违纪行为等条件定期对其从业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论一般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PP电子网站。全部符合条件者为合格;只有一项不符合条件但达到标准80%以上的为基本合格;两项及以上不符合条件的为不合格;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就予以降级。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具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降级,直至取消其从事水利水电建设活动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