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公布。 其中明确提到: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可以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
针对此类案件,国内媒体做出过大量报道,其中不少案件在媒体的曝光下使案件得到突破进展——
12月20日,江苏恒达毛皮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称恒达毛皮公司)相关负责人王女士表示,因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划扣该公司1000万元执行款后久拖不返还,已导致公司经营困难。
“我们只是担保人,而债务人的资产拍卖金额远超欠款。但亭湖法院在已经拍卖债务人厂房的同时,又要求拆迁公司将我们公司1000万元的拆迁款打入法院执行账户。两次裁定也反反复复。”12月20日,江苏恒达毛皮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称恒达毛皮公司)相关负责人王女士表示,因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划扣该公司1000万元执行款后久拖不返还,已导致公司经营困难。
王女士称,今年7月,亭湖区人民检察院曾向亭湖区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认为恒达毛皮公司仅为担保人,且债务人资产拍卖远超欠款,因此恒达毛皮公司不应再承担担保责任,并要求亭湖区人民法院在3个月内将处理结果回复给检察机关,但截止目前,亭湖区人民法院仍未作出回复。
7月20日晚间,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600226.SH,以下简称*ST瀚叶、瀚叶股份)发布一则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诉讼进展公告。在公告中,*ST瀚叶披露了此次诉讼的基本情况与进展情况,并对诉讼执行提出异议,请求法院解除对部分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涉及金额达13亿。
上市公司在公告中指出,按照上述法律,本次诉讼案中,财产保全金额应以法院裁定的保全金额26,000万元为根据。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上市公司名下的股权及不动产财产的账面价值已达到1,331,618,238.40元,属于明显超标的额查封。
认为自己公司的资产在一场经济诉讼中被法院超额查封,并由此导致公司出现经营困境等一系列问题,今天(1月16日)上午,大连商人王庆玉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共计12.7亿余元的国家赔偿。记者了解到,法院今天上午对该案开具了接受申请回执,并将在7日内决定是否正式立案。
55岁的王庆玉是大连玉璘海洋珍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玉璘公司”)的大股东,塞里岛公司为玉璘公司全资子公司。王庆玉在国家赔偿申请中表示,2009年1月,大连金海扬帆投资有限公司、大连丰年进出口有限公司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庆玉及其两家公司分别偿还公司及个人8000余万元及利息。上诉债权人提起诉讼的同时,向大连中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根据起诉,王庆玉、玉璘公司以及塞里岛公司共计承担8620万元债务。
在诉讼过程中,王庆玉认为,自己以及公司的资产遭到法院超额查封,由于资产遭到查封,使得其个人与公司先后又面临了多起诉讼和仲裁。
王建华是哈尔滨伟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主要为在建楼盘和建筑工地提供钢材。近日,他的网络实名举报引起媒体关注。他反映称,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遇到执行难问题,其中有的案件终审判决十多年后仍未执行完毕,有的案件在临近评估费过时效的情况下仍未拍卖执行。他告诉记者:“案由基本都一样,欠钢材款,我都是原告,每家的供货情况不一样pp电子,积累的这16起案件,被告大约在12家。”
记者查阅了王建华提供的多份道里区法院发出的民事判决书,很多案件事实清楚,并不存在任何争议。在王建华看来,这么多案件陷入执行难,主要原因是法院的不作为,因为很多案件在他起诉之前都做了诉前保全。他说:“比如涉及佳木斯的案件,诉前保全期间一共是查封了157套房产,2016年就保全封上了,到执行局分到三个办案人的手上,我说你给查查房源然后进行拍卖,结果他们去贴了个公告就回来了,说房源不清楚,无法查,一句话让我等到现在。”
福州市晋安区的池承针明明没有招惹官司,但是交警却以被法院查封为由扣押了他名下的大货车。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近日,接到池先生的投诉后,本报记者对池先生的遭遇进行了采访。
池承针告诉记者,今年7 月份开始,他名下的6 辆大货车在正常营运的情况下先后被交警查扣,理由惊人的一致:被北京市昌平区法院查封了。“我从没有欠债,也没有法院通知我涉诉,我的车怎么会被北京的法院查封呢?是不是法院搞错了?”带着疑问,池承针多方打听后了解到,原来是自己的货车被挂靠的福州海川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海川公司”)抵押,由于海川公司无力偿还贷款被起诉,作为抵押物的货车就被法院查封了。自己的车为什么会被挂靠的公司拿去抵押呢?
池承针解释说:“如果要买货车跑营运,就一定要找一个公司挂靠。实际车辆的购买人是我,但是机动车登记证书却是挂靠公司的名字。这是规定,我们也没有办法。登记证在挂靠公司的手里,公司背着我去抵押我也不知道,现在海川公司没钱还贷款,就拿我的车去抵债,实在是太冤了。”
因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河南省三门峡裕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裕鑫公司)法定代表人邵军被三门峡义马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判决书显示,义马市法院认为,邵军明知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裁定保全的房屋和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编号不一致,故意不告知,逃避履约和执行,在现场查封后,仍将查封的房屋出卖,造成大部分出卖款项无法追回,严重妨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邵军不服该判决,已提出上诉。他的辩护人、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任东杰认为,湖滨区法院在发现裁定查封的商铺对应的位置和面积与《房屋买卖协议书》上显示的不一致时,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先将上述裁定予以撤销、变更或补正,然后再进行相应的查封。而湖滨区法院在没有撤销、变更或补正裁定的情况下,就直接到现场以张贴封条、加锁的方式进行查封,属于非法查封。因为除了现场查封的商铺,湖滨区法院还在房管部门查封有商铺,涉嫌超标的查封。
《挖机在外地被超标查封2年多,重庆老板申请国赔290万 法院判赔15万》
“法院查封我出租的挖机几年了pp电子,现在已经接近报废了,一直得不到公正处理。”12月10日,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水口乡桃源村宏发采石场附近,今年48岁的重庆市云阳县人张和生面对多处锈迹、部分被泥土掩埋的3台挖掘机,难掩悲愤。
张和生介绍,2017年,在与靖安县宏发石料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后,张和生将自己购买的3台挖掘机送往工地施工。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初,他和廖金华承揽了宏发采石场生产线进行生产,雇请并租用了李名海及其设备。
2019年2月,李名海以欠薪为由向靖安县法院起诉廖金华、张和生。当年4月26日,靖安县法院判决张和生、廖金华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尚欠李名海的劳务报酬款219916元。不过,张和生、廖金华并不认可上述判决,理由是他们之所以没付钱,是由于靖安县宏发石料有限公司陈小勇未向其结账。
为了查封保全财产,从2019年2月起,靖安县法院先后查封了张和生停放在采石场的3台总价值超过100万元的挖机(1台斗山牌挖掘机和2台日立牌挖掘机)。
2021年5月30日,张和生以错误执行为由向靖安县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因错误查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总计290万元。
一个移动通信科技公司,被资本方找上门求入股,并拟运作包装登上资本市场掘金。谁知“蜜月期”过后,却因IPO市场变化,上市计划搁浅。当资本方要求科技公司大股东回购股份时,大股东却因筹资未果未能全部履行回购义务。由此,双方“反目”不得不诉至法院。
日前,本社记者在核实该起“股权转让”纠纷案时发现,该企业高出涉案标的数十倍的资产被查封、冻结,致使该企业股东及关联企业濒临“死亡”。
对于超标的查封,公司控股股东林志华表示:“法院相继查封我们父子在泽仕通公司所有股权、福建凯威通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股权、云南泽仕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等资产,其中连我在泉州由母亲居住的无土地证自建房,法院执行局也进行了查封。另外,泽仕通云南房地产公司价值约20余亿元的商铺也被全部查封。查封严重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