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莱芜区(不含高新区)能耗总量由780.84万吨下降至741.09 万吨,煤炭消费量由下降至1009.71万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的能耗累计下降率为-32.86%,均已完成济南市下达的任务目标,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然而,莱芜区部分行业如钢铁、电力、水泥、化工等高耗能行业仍然占据较大比重,这些行业的能耗和排放量大,结构性问题未能得到根本性改变。同时,尽管莱芜区在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整体能源结构仍以传统化石能源为主,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有待进一步提升。因此,莱芜区节能减排工作仍需进一步推动落实。
《济南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济政字〔2023〕10号)确定了全市“十四五”期间各项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区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各项工作,需出台《莱芜区“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2〕213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23〕10号)、《莱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莱芜政发〔2021〕3号)等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划及方案。
通过强化节能减排举措,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资源高效配置与利用。构建优化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系统,全方位促进经济社会向绿色可持续的发展路径转型。在此过程中,致力于实现“十四五”期间节能减排的各项目标,为达成碳达峰与碳中和的宏伟愿景提供有力支撑。
产业结构升级方面。莱芜区“十四五”节能减排方案强调产业结构的绿色转型,推动钢铁、化工、建材等传统行业向集约化、智能化方向发展,降低单位产品能耗。通过实施节能诊断和技改项目,如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预计到2025年,将创建5家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提升产业整体能效水平。
能源结构优化方面。莱芜区致力于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计划在农村地区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多元化应用,推动“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同时,加快储能设施建设pp电子,提升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比将提升至12%,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70万千瓦以上。
污染治理强化方面。莱芜区强化农业农村和交通物流领域的污染治理,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提升秸秆和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在交通领域,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优化运输结构,提高新能源车辆比例,减少尾气排放。至2025年,铁路货运量相较于2020年将提升20%,清洁取暖率将达到90%以上。
绿色生活推广方面。莱芜区倡导绿色生活方式,通过绿色建筑的普及,如高星级绿色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同时,加强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改善供水设施,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城市绿色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政策机制健全方面。莱芜区完善节能减排的执法保障,强化节能监察和环境执法,确保政策有效执行。通过数字化赋能,建立节能在线监测系统和污染源自动监测体系,提升节能减排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应用能力pp电子,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推动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实现节能目标。
在方案的核心内容构成上,首要部分聚焦于节能减排的关键行动措施,与济南市既定方案相比,《实施方案》紧密结合了莱芜区的实际情况,PP电子平台部署了十项针对性强、操作性高的具体措施来落实节能减排的重点工作。方案的第二部分,即政策机制方面,《实施方案》进行了系统性的划分,囊括了强化节能控制制度的完善与节能减排政策机制的健全两大板块。针对济南市方案中的“完善经济政策”这一环节,《实施方案》依据莱芜区的独特需求,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划分pp电子,具体为“加大财税扶持力度”与“灵活运用金融价格政策工具”两大策略,以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地与精准实施。
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是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地区)每生产一个单位的国内(地区)生产总值所消费的能源。当国内(地区)生产总值单位为万元时,单位国内(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也称为万元国内(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2、重点工程减排量:指依据重点减排工程的具体工艺参数、工程设计值、平均运行负荷等基础指标,参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的核算方法,计算其实施前后污染物减排能力的差值。
3、建筑节能:指在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建筑的规划、PP电子平台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执行现行建筑节能标准和采用经济合理的技术措施,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切实降低建筑能源消耗,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
4、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