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发现典型经验做法的通报,对全国30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通报。其中,湖北法院首创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等经验做法入选。
据悉,2024年4月8日—19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对20个省(区、市)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督查中,国务院办公厅总结了30条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通报全国。其中,湖北省2条典型经验入选,其中就有以湖北法院首创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到底有哪些内容?为什么会被全国通报,供各地学习借鉴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院系统首创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这是这一典型经验做法的核心内容。涉案企业有了纠纷,从进入法院大门那一刻起,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都将对企业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针对性防范和处置,努力把办案对企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明确七类应当实施评估的涉企案件,细化各阶段的评估要素及处置措施。强化审判流程节点监控,从严控制审限延长、扣除、中止等情形。严控重复开庭、发回重审、指令再审,加大提级执行力度,防止程序空转导致“案结事不了”,切实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对涉案企业家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要求受案法院与检察机关共同进行评估。制度推行4年来,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逐年缩短、超审限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执行工作核心指标全面提升。159名审判阶段在押企业经营者被依法变更强制措施,28名涉案企业经营者被依法宣告无罪。累计发布92个“红黑榜”案例,相关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案例”。
为切实将制度落实落地,省法院始终高位推进强化监督,连续三年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纳入重点工作pp电子,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出台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对全省13个市(州)中级人民法院、4个直属法院开展17场拉练检查,对落实不力的法院院长通报约谈、督促整改。
在全国率先推进审判阶段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湖北法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惩治与保护并举,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挽救企业促其重生、规范行业发展、保障经济有序运行。谷城县法院率先在全国探索开展审判阶段刑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成功审结肖某等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为全国法院贡献了原创性的改革经验,相关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推广。省法院与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共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在合规案件办理中的衔接程序,对审判阶段合规机制启动、合规标准互认、合规成果确认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为全省法院的合规改革提供了有效指导。
监督政府守约践诺共建良好政务环境。为营造依法行政的政务环境,湖北法院针对“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延续、承诺不兑现”等不作为问题,在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同时,兼顾合理性审查,加强对行政协议、行政允诺等案件的审理,四年来审结涉企行政案件1420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412份,搭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府院联动平台,助力打造法治政府。省法院在2021年度《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中,集中披露行政机关在开展招商引资和履行行政协议的过程中,没有充分遵循诚信原则及契约精神的相关典型案例,警示、引导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守约,有效提振市场主体投资兴业信心。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常态化,联合省司法厅出台12条措施,及时回应市场主体的关切和需求,着力营造法治诚信的政务环境。
今年2月份,湖北省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 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十条措施》pp电子,部署湖北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升级行动”,以深化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为基础全面提升立审执质效,稳定市场主体法治预期,以高质量司法打造湖北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依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原标题:《全国通报表扬!湖北法院首创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等创新举措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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