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豆奶大王”维维股份发布公告称,原子公司被核定在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应纳税费合计达8500.29万元,引发广泛关注。根据此前签署的相关协议pp电子,维维股份将负责补缴前述税款。
维维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枝江酒业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定应纳税额通知)》。
根据《税务事项通知书》,截至2024年6月4日,枝江酒业未按规定的申报期限对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消费税进行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枝江市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分局根据调查核实结果,核定枝江酒业1994年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的应纳税费合计达8500.29万元。
据了解,枝江酒业是维维股份的原控股子公司,2020年公司将所持有的枝江酒业71%的股权全部转让,2020年末公司已不再将枝江酒业纳入合并范围。
不过,根据公司转让枝江酒业股权时与江苏综艺控股集团有签署的相关协议,如税收机关因枝江酒业存在未缴或者少缴税款而对其进行交割日前税收追溯征收的,由公司负责补缴前述税款。
维维股份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税收追溯征收事宜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pp电子。若公司承担补缴上述税收追溯征收款项,将计入2024年当期损益,鉴于滞纳金金额尚不能确定,若不考虑滞纳金因素,经初步测算预计影响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约8500万元。
此外,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应收枝江酒业欠款本金1.23亿元,根据2023年公司与江苏综艺pp电子、枝江酒业签订的股权转让补充协议,若税收追溯征收款项实际发生时,将直接在枝江酒业欠付公司的1.23亿元款项中予以抵扣。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消息传出后也引发广泛关注,并有投资者在上证e互动平台询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对此,维维股份引用了前述公告中的内容进行回复,即会从1.23亿元款项中予以抵扣。
资料显示,维维股份成立于1994年,2000年上市,是一家国有企业控股的大型食品制造企业,目前公司主要从事豆奶粉、动植物蛋白饮料、乳品、茶叶等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粮食收购、仓储、销售、加工业务,旗下有维维豆奶粉等知名产品。
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1.09亿元,同比增长0.83%;归母净利润1.27亿元,同比增长25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户数为6.58万户。
截至6月13日收盘,维维股份每股报2.53元,当日降幅达4.53%,年内下跌近19%。公司最新市值为41亿元。